周期性呕吐综合症的诊断标准

发表于 2020-12-13 小儿内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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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从全国各地来了不少反复呕吐的患者。其中有不少是周期性呕吐长期得不到控制的患者。那么周期性呕吐诊断有什么标准呢?
周期性呕吐综合征的诊断同期需要依靠病史和排除其他的诊断。基于专家共识,现在国际上至少提出了2套诊断标准。

【罗马Ⅳ标准】 — 罗马Ⅳ标准要求满足以下所有条件:

1 发作(急性)和持续时间(<1周)固定的周期性呕吐。
2 过去1年内至少3次间歇性发作,过去6个月有2次发作且至少间隔1周。
3 发作间期无呕吐,但可能有其他更轻微的症状。
4 近3个月应符合上述标准,且症状出现后至少6个月才能诊断。

支持性标准包括:具有偏头痛的个人史或家族史。

【北美儿科胃肠病、肝脏病和营养学会 标准】诊断周期性呕吐,必须符合所有条件。这些推荐适用于儿童和青少年:
1 在任意时间段至少发作5次,或者6个月至少发作3次。
2 间歇性发作的剧烈恶心和呕吐,持续1小时至10日,2次发作相隔至少1周。
3 单个患者的发作模式和症状固定不变。
4 在发作期间,呕吐频率≥4次/小时的时间至少为1小时。
5 发作间期恢复至基线健康状态,
6 排除其他病因。

警示征象:病程中出现下列征象,提示要考虑其他诊断的可能包括:剧烈头痛、神志改变、步态异常或其他新发“神经系统体征”、消化道出血、单侧腹痛、胆汁性呕吐、体重减轻、年幼儿童因禁食、患病或高蛋白饮食诱发的发作,治疗后无缓解,进行性恶化,因发作持久而需住院,发作模式或症状有改变。有上述征象的患者应该进行重新的评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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